者按:驾考新规终于来了!知道吗?10日上午,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意味着以后学车我们可以不去驾校了!
除此之外,此次的改革还有许多亮点,从报名培训方式、考试程序乃至领证途径都有了重大变化,具体如何,随小编一同去看看吧!
车型:
小型汽车驾驶人
自备车辆:
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保险;
驾驶学习不得用于经营。
随车指导人员:
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
无吸毒记录、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
学习要求:
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
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先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关于责任认定:
学习中有交通违法或造成交通事故的,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担责;未取得学习驾驶证私自上路的,视为无证驾驶。
众所周知,驾照考试的流程大致可分为报名、体检、理论考试、培训、技能考试、领证等,那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依次梳理此次驾考改革带来的变化!
◆ 行业更规范
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
◆ 选择更科学
公开驾校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投诉率、学员的违法肇事率等,供学员自主选择。
◆ 教练员“四不聘”
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者;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者;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者。
◆ 收费更合理
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价且公开,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
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 创新培训方式
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
◆ 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
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职业教育,建立基地,集中培训
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
◆ 考点:科学、灵活
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
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县级公安机关可承担小型汽车驾考工作
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考生可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
◆ 考试员:多元化、多层次
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
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可辅助评判和监督
◆ 程序:公正、公开、便捷
考试员、考试路线、考生分组随机分配,信息相互屏蔽
考试计划、场地、过程、视频资料、成绩等向社会公开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小型汽车驾考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 评判:公正、公平
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计算机评判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
◆ 所有科目合格并履行必要手续后,应在当日向考生发放驾驶证;
◆ 异地可补换领驾驶证、参加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 重新申领驾驶证可直接考试,驾驶证被吊销或撤销除外;
◆ 推进与国外的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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